據國家衛健委網站26日消息,衛健委、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10部門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回收利用的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
《方案》共包括8個方面內容:一是做好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分類和管理,二是做好醫療廢物處置,三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四是做好輸液瓶(袋)的回收利用,五是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六是保障各項措施落實,七是做好宣傳引導,八是開展總結評估。重點強調了以下內容:
一是加強廢棄物的分類及源頭管理。將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生活垃圾、輸液瓶(袋)等進行分類管理。在做好分類的基礎上,要求醫療機構嚴格做好廢棄物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等工作。
二是解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不足的問題。明確要求,未達標省份要在2020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2022年6月底,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
三是解決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問題。明確了“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特別是在回收利用環節,由地方出臺政策措施,確保轄區內分別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業或1家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確保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并做到定點定向。要求回收利用的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四是開展多部門專項整治。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和貯存、登記和交接廢棄物、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非法倒賣醫療廢物,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企業違法違規回收和利用醫療機構廢棄物等行為。
五是完善相關保障措施和工作機制。部門之間加強信息溝通并建立協同機制,促進醫療機構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及時得到處置。落實各類廢棄物的處置政策,合理減輕醫療機構處置的費用負擔。另外,做好相關的宣傳引導,使得社會公眾正確認識醫療機構廢棄物的處置工作,理性看待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價值和安全性。
《方案》在每項措施后都明確了負責部門,要求各有關部門、各地區及時制定或完善配套措施,細化工作舉措,同時要求牽頭部門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跟蹤分析,確保政策全部兌現,取得扎實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