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塑料網訊,根據媒體報道,《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發布了已經近10年的時間了,這份被公眾稱為“限塑令”的通知在限制以及減少塑料袋使用方面可以說效果非常明顯。但是,伴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特別是隨著近年來外賣以及快遞等諸多行業的興起,“限塑令”的效果已經漸漸趨于弱化。
限塑令確實是可以在一些領域內產生較為積極的作用。根據發改委去年發布的相關數據顯示,在限塑令實施以來,超市、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減少在2/3以上,累計減少塑料袋目前已經達到了140萬噸左右,目前已經相當于節約了840萬噸石油。但是,在小商店、小食雜店、小百貨店以及農貿市場等相關場所因為數量眾多監管力度較弱,依然隨處可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隨著快遞以及外賣等諸多行業的興起,超薄塑料袋也蔓延到了這些領域。
盡管限塑令明確了幾個監管責任部門,但是在銷售末端或者使用末端主要是由工商部門以及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相關的監管,但是這樣就會出現一個新的問題,因為銷售末端點多面廣、交易量大,而工商以及市場監管部門人力都較為有限,在監管過程中就會難免會出現漏洞、盲區以及較為薄弱的環節。
筆者認為,限塑是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到對外銷售以及在末端上的封堵的,而是應該要不斷的轉換思路以及目光,去探究真正源頭的所在。
一是堵住不合格塑料袋的生產源頭。相對于銷售環節,塑料袋的生產單位少了許多,有利于相關部門集中精力進行監管。對于正規的生產廠家,利用巡查、抽檢就能有效遏制不合格塑料袋。對于較隱蔽的黑工廠、黑作坊,通過銷售環節順藤摸瓜倒查,通過綜合巡查、鼓勵舉報等方式多方搜集線索,也不難發現其蹤跡,而一旦發現黑工廠、黑作坊,就應依法堅決取締。從生產環節掐住不合格塑料袋的脖子,就斷了市場上不合格塑料袋的貨源,監管效果就能事半功倍。
二是搞活新興替代包裝物的供給源頭。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發放補貼、研發資金等政策引導企業加快對可降解環保塑料袋等新興替代包裝物的研發和推廣,如果新興替代包裝物經濟、實惠、方便,自然就能贏得市場與民眾的青睞,用市場的力量就能達到限塑的效果。
三是暢通教育的源頭。盡管限塑已經有10年的時間了,但是很多人都還不了解限塑的真正意義所在,不清楚限塑的具體要求以及義務。所以政府在這方面非常有必要通過多種方式不斷加強對民眾的限塑教育,通過廣泛宣傳限塑令,使得民眾知道限塑的重要性以及限塑的目標、具體措施,不斷增強民眾的限塑意識,讓民眾理解限塑,支持限塑,最終達到參與限塑的目的,不斷鼓勵指引民眾向超薄塑料袋說“不”,選擇使用節能環保的包裝方式或著購物方式。不斷的喚醒民眾的限塑意識,讓他們能夠參與進來,這樣限塑令才不會逐漸的名存實亡才會有了最堅實的群眾基礎。